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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約有各類考研輔導機構幾十家,多數是未經任何機構註冊的“黑戶”,“打一槍換一個地方”;有的在工商或民政部門註冊為“教育諮詢公司”或“協會”“研究學會”,實際上是辦各種輔導班。社會力量所辦的考研輔導班不屬學歷教育,不在教育部門的管轄之列。如果查出或接到舉報登記註冊的企業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,工商、民政部門將依據相關法規處理,但不可能對登記註冊的每個企業都監管到位。

2002年以來,被告人蘆雲鵬為控制考研輔導市場,爭奪生源,多次指使其公司員工糾集他人,對在開封市、哈爾濱市、南京市開辦考研輔導班的喬水舟、岳習武、陶愛民,以及為其他考研輔導班授課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先奎、河南大學教師劉德定等人採取威脅、跟蹤、毆打等手段進行報復,造成喬水舟死亡、岳習武重傷、陳先奎輕傷的嚴重後果。

2006年1月13日,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蘆雲鵬等15人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。這一案件暴露了考研輔導班之間為爭奪生源雇用打手,造成競爭對手傷殘甚至死亡的黑幕;同時也反映了考研輔導市場的競爭秩序混亂,以及政府監管不到位助長故意傷害案件的不斷增加。

以高額授課費聘請名師是各考研輔導班的通用辦法,收取學生的聽課費至少有三分之一被授課教師拿走了。2000年以來,隨著競爭加劇,培訓班授課費直線上升,半天授課費至少2000元,一些有名氣的教授一張口就要5萬元、10萬元“獨家授課費”,有的甚至要求按聽課人數分成。蘆雲鵬等以暴力手段爭奪名師,雖給高校教師造成嚴重安全隱患,但並未阻擋高校教師為各輔導機構授課的腳步,有的教師外出上課時甚至帶上了“保鏢”。

雖然教育部要求教師不應參與社會辦的輔導班,但是教師利用自己的知識掙錢,提高生活品質沒什麼不對。現在有不少法學專業教師在外面兼任法律顧問和律師;還有的經濟專業教師在企業兼職,等等。教師外出授課堵是堵不住的,應當加強對高校教學和科研的管理,允許教師完成學校教學和科研任務後,到合法的機構兼職;同時加強對教師外出兼職或授課的管理。

考研輔導市場的畸形發展不僅反映了教師隊伍管理的問題,也反映了研究生教育存在的問題,有的就業率不高的院校專門培養“考研大軍”,還有的院校以“考研率高”為榮,使考研變成了“第二次高考”等。由此可見,研究生招生錄取和培養制度也需要進一步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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